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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
2009-11-3 17:52:47
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程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各道工序的交接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对不合格部位,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装饰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重点验收保温、防腐、隔音、受力构件的锚固、电线管路、通风管道和防火等,并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和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要求。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施工和维修。涉及煤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严格按规范规定、质量评定标准、设计要求及样板标准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并按规定填写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在单项部位施工后,及时进行自检,并认真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检查。对所检查出的不合格部位,坚决进行整改,装饰监理要严格复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