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2007年12月7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8年1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7年10月25日 公告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 中央景城项目一期售楼处精装修 已经 经发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代理公司名称)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西、沈浒路南及星湖街东、沈浒路南 (2)工程规模:售楼处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精装修造价约18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年 12月 7 日 - 2008年 1月 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中央景城一期售楼处精装修工程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二 级及以上,并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6) 企业必须 在资格预审截止前 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 (7)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承建过精装修项目,且合同金额高于180万元 ; (8)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承建过精装修项目,且合同金额高于180万元 ;(9)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2)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3) 招标人拒绝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报名; (14) 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07年 10 月 25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资质; 2)营业执照;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安全B证; 6)《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或《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 8)税务登记证; 9)经审计的近两年(2005、2006年)的财务报表; 10)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需同时具备),如为项目经理业绩应在上述资料中能够显示拟报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在报名资料中须含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报名同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 7.资格预审办法:采用下述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合格全入围。 方法二: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9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少于9(或更大数值)家的,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或更大数值)家的单位参加投标。 方法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9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少于9(或更大数值)家的,采用评分排名法确定9(或更大数值)家的单位参加投标,详细评分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8.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20楼合约管理部 联系人: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