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青岛东方航空食品发展中心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流亭机场建港北路与港荣路交界 建设单位: 青岛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青岛东方航空食品发展中心装修工程 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装饰专业壹级及以上。 3、其它:近三年来完成的同类工程不少于1项。 同类工程界定: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证明原件)。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7年11月14日 9:00 时至2007年11月16日 16 :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明;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企业上两年度获奖证明。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9.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8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照青建管字[2006]2号文件(详见www.e-qdm.com),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 2007 年11月20日17:00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11月14日09时 — 2007年11月16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