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人:乳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乳山市胜利街东首 二、招标代理机构: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乳山市胜利街东首,建设大厦东附楼一楼。 三、采购编号:RSGP2007-01-042 号 四、项目名称:冯家镇法庭办公楼内、外装饰工程建筑面积: 918平方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期要求:60日历日;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办公楼内外装饰、装修等。 五、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建设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提供的材料及工程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近三年的政府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和相关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行业)、税务登记副本的原件进行效验。 8、执行其他相关规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7: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图纸押金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七、投递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09时20分。 八、公开报价时间:2007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九、投递投标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乳山市建设大厦东附楼开标厅。 十、现场勘察:时间:2007年11月29日9:00(统一在招标公司集合) 1招标人将按上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结论和报价均不负责任。 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十一、联系人: 刘晓伟 开户名称: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乳山市夏村信用社银行帐号:20100014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