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菏泽市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大剧院工程内部精装修(含建声装修)、灯光音响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菏泽市八一路南侧,天香路东侧,永昌路北侧,规划和平路西侧。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1000m2。 3、招标主要内容:本工程的内部精装修(含建声)与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 4、招标范围:内部精装修(含建声)设计及施工 舞台灯光、音响采购及安装 5、内部精装修设计与施工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装修方案设计,做到相当于扩初阶段,并列出主要材料;第二阶段为施工图设计与施工; 6、计划工期:内部精装修(含建声): 2008年4月份开工,工期6个月。 灯光、音响: 2008年8月份开始供货,供货期1个月,安装期2个月 四、资金来源:菏泽市政府筹资 五、报名条件 精装修(含建声装修):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企业自2005年1月1日以来,已完合同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且必须有建声装修的工程业绩。 灯光、音响: 4、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 5、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家允许代理销售的授权委托书,不论是代理商还是生产厂家,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6、业绩要求:近2年内(2005年1月1日至今)已完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且具备灯光、音响的设计及施工经验业绩。 有意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07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9:00-17:00(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到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10楼)报名并递交报名资料。 报名携带资料如下: 1)投标申请函(投标单位自制,加盖公章)原件;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投标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灯光、音响还需要生产许可证(副本)(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商允许代理销售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以上内容涉及设备材料时应同时提交产品介绍材料) 六、当招标人认为超过10家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依法选择投标人。 七、合格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菏泽市建设局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联系人:丁兆明 联系人:马佳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