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沙体育馆工程设计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设计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的条件,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为广泛汲取国内外优秀体育场馆建设的成功经验,高起点设计,充分体现南沙体育馆“亚洲文化、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的广州亚运场馆设计理念。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沙体育馆工程设计 二、建设地点:南沙体育馆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在蕉门水道、虎门高速公路、坦尾大桥以及凤凰大桥(规划)界定的区域内。 三、工程概况: 南沙地理位置优越,处于珠江三角洲的地理几何中心,在6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14个大中城市;南沙交通便利,是区域性水、陆交通枢纽。 目前,南沙区北部为汽车和重型装备工业、中部为高新科技产业、南部为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的总体布局已经初步形成;以汽车、钢铁、造船、重型机械装备、石化、高新技术产业及港口物流等七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同时,南沙借鉴国际名城的经验,结合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不断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规范推进房地产开发,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和教育体系,将南沙建设成为一个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南沙体育馆位于南沙体育中心区内,体育中心规划用地约23.1公顷,项目投资约400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体育馆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设计,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7月 5 日至 6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七、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可以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由国内外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办理完成《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出具承诺书。 4、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 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 各方不得再以独立法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的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 (3)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若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联系,本项目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建设单位将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人。 5、投标申请人近七年(2000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建设规模在8000座以上的体育馆工程或投资额人民币4亿元以上的大型体育类建筑工程设计经验。 6、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7、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完成IC卡手续。 八、资格符合性审查及择优条件 1、所有参与报名投标的单位必须进行投标前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七条所载明的报名条件及择优评分表中得分大于等于60分的投标单位。 2、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超过6家时,则以评分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6家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超过6家但多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接受报名。 3、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建设单位将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对报名设计单位的资历及相关项目的设计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不少于5家、不超过6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建设单位将于资格预审结束后,向资格预审合格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九、报名时报送的资审资料:(具体格式参考资格预审文件)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印制格式,格式可在http://www.gzzb.gd.cn下载,一式两份不需装订); 2、封面;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4、资格预审申请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7、设计资质证书,包括证书的种类、级别以及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原件对照,A4复印件); 8、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原件对照,A4复印件); 9、提供近七年(2000年6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设计的类似工程和近似工程的设计经验证明文件。(须提交设计合同、获奖等证明文件和其它如部分设计图纸等证明资料) 注:“类似工程”指建设规模在8000座及以上的体育馆工程或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的大型体育类建筑工程; “近似工程”指建设规模在3000座及以上(小于8000座)的体育馆工程或投资额2 亿元及以上(小于4亿元)的大型体育类建筑工程。 10、提供正在承担的设计项目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履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作品简介,参与的主要设计人员履历;项目负责人及参与的主要设计人员主持或参与过的类似或近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注:主要设计人员是指参与本项目设计的建筑、结构和设备专业和负责人。 12、如为联合体报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13、国外设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以中文译本为准)。包括: (1)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2)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3)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4) 参与本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设计经验及获奖证明;(设计经验及获奖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 其他有关材料。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审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以中文编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于每页签名,编制流水页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正本、一副本,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递交,并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中标人的确定及补偿费用: 1、建设单位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个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设计中标人,但是建设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2、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如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为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的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则设计咨询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同给予第三中标候选人,如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都不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在余下的排名4-6名的方案设计单位综合选定一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如本次投标的6家设计单位均不具备本地区相应施工图审查资质,则设计咨询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 十一、设计费和方案补偿费用及其他: 1、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项目概算投资额暂按40000万元计,设计费暂定为1317.5万元。 2、设计费的暂定价10%,,即131万元用于本项目的方案补偿费,该部分费用不作调整。补偿后,建设单位及中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本项目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及成果,补偿方案如下: 第二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50万元; 第三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45万元; 第四至六名各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2万元。 3、支付方案补偿费后的设计费(即设计费的90%),即1186.50万元作为本项目的设计合同暂定价格,该部分费用结算按财政评审概算投资额进行调整,该部分费用包括由本项目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等所有设计内容在内的所有费用。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方案补偿费由建设单位向经专家评审符合设计深度要求且排名为2至6名的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直接支付。 6、本项目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7、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按设计费的12%计取。 8、本项目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地址为http://www.gzzb.gd.cn/,正式的招标文件以加盖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公章的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书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项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十二、建设单位: 1. 名 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2. 地 址: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港前大道1号N6区 3. 联 系 人:陈女士 4. 电 话:020-34680352 5. 传 真:020-34680352 6. 邮政编码:51145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 1. 名 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地 址:广州南沙区进港大道26号5楼 3. 联 系 人:刘先生 4. 电 话: 020-34680790 5. 传 真: 020-34680790 6. 电子邮箱: happy0703@163.com 十四、交易服务机构: 1. 名 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2. 地 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3. 网 址:http://www.gzzb.gd.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