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YCS200805015 工程名称 交警二大队办公楼改造装修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公安局 工程地点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 约95万元 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2号投标报名箱”中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8年7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5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二大队办公楼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已经盐城市公安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二大队办公楼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开放大道151号; (3)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32平方米,框架四层; (4) 质量标准:合格; (5) 本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6月。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公安局开发区交警二大队办公楼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凡具有承建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上年度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5、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邀请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3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87#,盐城市五星小区东门北侧。联系人:周立华、朱天明,联系号码:0515-88930855、0515-88229160)领取“报名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8年5月16日8:30至2008年5月23日16:00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投标报名资料袋无须密封,但封袋上应明确注明“盐城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公楼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字样)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2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办公楼装修改造及附属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6)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项目部成员上年度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须有鉴证单位盖章);(7)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和结果通知书》。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885873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华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8年5月16日至 2008年5月23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2号投标报名箱”中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5月16日至 2008年5月2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87#,盐城市五星小区东门北侧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