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审[2008]009 开标时间:2008-6-20 招标代理: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招标内容: 1. 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招标编号为 闽审[2008]009号 的_三明水文局办公楼装修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改造面积约18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三明列西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符合施工要求 2.4.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08年 7月 1日,总工期 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5月 28 日至 2008 年 6月 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39幢404室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售。 3.1. 投标人应是本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造师资质(本单位注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6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三明水文局(三明市杜鹃新村26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备查。 招标人: 福建省三明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地址: 三明市杜鹃新村26幢,邮编:365000 招标代理人: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江滨新村39幢404室,邮编: 365000 联系人: 吴建泉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三明列东分行开户名称: 三明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 181040102200007684 也可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包封提交 |